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牧者 / 執事心聲

牧者心聲_良好而完整的認罪_黃鳳娟傳道_14-02-2026

為什麼認罪之後,我還是感覺沉重?許多人都有過這樣的經歷:我們在禱告中向神認罪,說出了自己的過犯,甚至流下了眼淚,但心裡那份罪疚感卻沒有真正離開。我們懷疑:「我真的被赦免了嗎?」或者「為什麼我還是沒有得釋放?」問題往往不在於神的赦免不真實,而在於我們的認罪不夠「完整」。

最近與姊妹團契一起閱讀《屬靈操練禮讚》一書中的「認罪操練」文章,作者指出:「一個良好的認罪有三件事是必須的:審查良心、憂傷痛悔、決心改過。」這三個要素如同三腳凳的三條腿,缺少任何一條,認罪就會失衡,無法帶來真正的釋放與改變。

第一、審查良心:「審查良心」聽起來可能讓人聯想到嚴厲的自我審判,但這並非其本意。真正的審查,是邀請聖靈進入我們心靈的暗處,在神的愛與真理的光照下,溫柔地回顧我們的生命。這不是為了定罪,而是為了看清真相,讓醫治得以開始。

第二、憂傷痛悔:認罪時流淚或感到難過,就是「憂傷痛悔」嗎?不一定。聖經區分了兩種憂傷:「世俗的憂愁」:是因罪行暴露、後果嚴重而感到的羞愧、恐懼或懊惱,這種憂愁「叫人死」(哥林多後書 7:10)。
「依著神的意思憂愁」:是因意識到自己的罪傷害了那位愛我們的神,破壞了與祂親密的關係,從而產生的真心懊悔。這種憂愁「生出沒有後悔的懊悔來,以致得救」。
真正的憂傷痛悔,焦點不在「我惹了麻煩」,而在「我傷了天父的心」。這種從神而來的憂傷,是一條通道,它引領我們穿越自責,直達赦免的泉源。正如大衛的禱告:「憂傷痛悔的心,你必不輕看。」(詩篇 51:17)神從不輕看一顆為罪破碎卻轉向祂的心。

第三、決心改過: 「悔改」的希臘原文意為「心意的轉變」,包含思想的改變與生命的轉向。因此,沒有行動打算的認罪,是不完整的認罪。決心改過,就是表明我們認罪的真誠,並願意讓神在我們的生命中動工,結出與悔改相稱的果子。

這決心,並非靠一己之力立下永不跌倒的誓言,而是每一天重新選擇倚靠恩典、轉向神。一次跌倒不代表失敗,而是提醒我們更需要祂的攙扶。神的憐憫每早晨都是新的(耶利米哀歌 3:22-23)。祂所看重的,正是「承認」之後那倚靠祂而行的「轉向」,祂的憐恤也必伴隨我們轉向的每一步。

結語:良好的認罪,最終是將我們帶到神的恩典台前。它始於我們誠實的腳步,卻完全成於祂信實的應許:「我們若認自己的罪,神是信實的,是公義的,必要赦免我們的罪,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。」(約翰一書 1:9)願我們都能帶著信心,踏上這條完整的認罪之路。因為在神面前,真正的完整,始於我們承認自己的破碎,並讓祂的恩典來完成一切的恢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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