是「苦」?是「甜」?
江艷華傳道
「拿俄米對她們說:『不要叫我拿俄米(意思是「甜」),要叫我瑪拉(意思是「苦」),因為全能者使我受盡了苦。我滿滿地出去,耶和華使我空空地回來。耶和華使我受苦,全能者降禍於我。你們為何還叫我拿俄米呢?』」(得一20~21)
從經文所見,拿俄米深深地抱怨耶和華使她受苦(單單兩節經文,「苦」字已出現了兩次),甚至乎要把自己的名字改為瑪拉(意思是「苦」)。事緣,拿俄米與丈夫以利米勒及兩個兒子因饑荒關係,離開了原居地猶大伯利恆,寄居在摩押地。然而,十年過後,其丈夫及兩個兒子先後離世,拿俄米頓感無倚。按照摩西律法,寡婦要由丈夫之弟娶過來為兄長立後(申廿五5~6),才能擁有土地繼承權,但拿俄米年事已高,不能再生育,而她的兩個兒子也都死了,所以這條例在媳婦路得的身上也無法應用,致使拿俄米抱怨地說:「我滿滿地出去,耶和華使我空空地回來。」拿俄米不但失去至親,甚至連生活也成問題,要由媳婦路得去田間撿麥穗為生。當下,拿俄米彷彿跌進人生低谷,感到前路茫茫,完全找不著出路,所以讀者不難明白她為何發出如斯大的抱怨。
然而,在人感到無能為力的時候,正是上主工作的開展。路得在上主的帶領下,與以利米勒本族的親戚波阿斯結為夫婦,並獲耶和華賜予她一個兒子俄備得。於是,「婦女們對拿娥米說:『耶和華是應當稱頌的!因為他今日沒有使你斷絕可以贖產業的至親。願這孩子在以色列中得名聲。他必振奮你的精神,奉養你的晚年,因為他是愛慕你的媳婦所生的。有這樣的媳婦,比有七個兒子更好!』」(四14~15)在路得記的尾段,作者提醒我們人生未行到最後一步,難以定斷「苦」或「甜」,正如拿俄米一樣,她由最初的家破人亡,到後來人生逆轉,老有所倚。其過繼的兒子俄備得的後裔更是一國之君,「俄備得是耶西的父親,是大衛的祖父」(四17下);而在新約,俄備得更被納入在耶穌基督的家譜內(太一5)。這樣看來,上主對拿俄米的祝福又豈止七倍呢? 弟兄姊妹,縱然我們不能掌控自己的人生或周遭的事情,但我們可以堅守對上主的信念,知道萬事都在祂的掌握之中,我們只要全心信靠並遵從祂的旨意,上主定必帶領屬祂的子民走出迷霧之中!